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类型的宫颈癌患者都适合保留生育功能。因此,对于早期宫颈癌患者,是否进行保留生育的手术应基于个体的详细评估。根据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的分期标准,对于早期的宫颈癌患者在经历充分的知情同意后,能够保留生育功能的适应症包括:年龄不超过45岁,且影像学检查显示病灶局限于子宫颈,未侵犯子宫内口,淋巴结未发生转移,同时病理类型应为子宫颈鳞癌、普通型腺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