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分局认定朱副教授的行为属于嫖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艾瑞莎处以14日行政拘留,追缴人民币1500元。而对朱副教授处以行政拘留14天,1500元罚款。 2008年,正值奥运会期间,又是一个暑假,56岁的朱副教授在家闲来无聊,开始上网,此前,他也经常在网上进行跟陌上人聊天、玩游戏等其他活动。
2008年8月7日晚,北京朝阳分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声称“辖区内某高档公寓的2号楼409号房间内存在卖淫嫖娼行为”。 接警之后,民警迅速赶往举报人所提供的事发地点。果然,民警刚刚赶到,就发现409号房间内走出了一位年纪在55岁上下的男子和一位外籍女子。 经民警上前盘问,女子痛快承认了两人刚刚结束完性交易正准备离开,由于男子对此种说法并无异议,于是民警将二人带回准备详细询问之后再做处罚。 一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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