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4年7月初,被告人骆某某和乌某某在石棉县王岗坪乡发现一只黑熊,并决定猎捕。骆某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枪支射杀黑熊后,二人以5000元的价格将四块黑熊肉制品(熊掌)出售给唐某某,乌某某获利3000元,骆某某获利2000元。
母狮猎杀小斑马,斑马妈妈灵活走位保护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