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用集束炸弹公约》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公约在2008年12月获得通过,迄今已拥有107个缔约国。公约一经生效,缔约国将被禁止制造和使用大多数种类的集束炸弹,而且必须在8年内销毁所持有的集束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