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期限要求,增加规定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