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对下列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