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於今年1月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部分條文,提高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酒類免稅上限,由以往的1公升放寬到1.5公升,但大陸地區酒類除外,同樣限量1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