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学历歧视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过度强调“名校出身”“第一学历”,许多毕业生即便能力出众,也因学历门槛被拒之门外。这种以学历为单一标准的筛选机制,不仅加剧了社会焦虑,催生“唯学历论”的功利主义倾向,还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的错配与浪费。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很有必要,应明确将“学历歧视”纳入就业歧视范畴,禁止用人单位设置与岗位职责无关的学历限制。
不让“试用期”成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真空期”,立法机关应根据新现象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对试用期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相关部门也要引导用人单位增强合法用工意识,构建完善的用工制度。设置试用期考核的,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考核标准及方法,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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