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讯)一名37岁华小副校长郑曹德被控非礼女生案,今日在怡保第四地庭过堂,由于闭路电视报告还未完成,因此案件择于3月27日再次过堂。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是于去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怡保一所华小课室内性骚扰一名12岁女生,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其嘴唇,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于相同法令下被判刑,也可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